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吕标秘书长参加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政策解读培训班时间:2014-11-06 10月29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政策解读培训班在市民中心B区多功能厅拉开帷幕,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凌冲出席并发表讲话,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李文海主持培训议程,来自市人大,民管局的领导和市区两级的300多名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培训。 吕标秘书长代表深圳市涂料技术学会,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政策解读培训班。 本次培训由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主办、深圳书城培训中心承办,力邀市人大领导、市法制研究所专家及民管局相关领导,从政策解析、法律监督、登记管理、年度报告等方面为深圳市各行业协会提供系统的培训与辅导,引导行业协会规范运作,促进我市行业协会健康科学发展。 市民管局局长凌冲在开班致辞中说道:“深圳作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,一直是全国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一块“先行地”。2013年12月,《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》经深圳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4月1日正式实施。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大、二中全会、三中全会精神的又一创新举措,是探索形成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新制度创新,对规范行业协会治理,推动行业协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,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,具有积极意义,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”。 市人大内司委刘曙光主任对《条例》的重点、难点和亮点进行了深入解读,引人入胜;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登记处、管理处等相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“两建一平台”、抽查监督办法、行业协会章程解读、年度报告指引等进行了详细解读。在每个答疑交流中,各行业协会结合《条例》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台上台下,热烈互动、自由交流,政府和社会组织、立法者和践行者面对面,擦出了思想火花,紧凑而又充实的两天培训课程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。 在新的发展时期,市民管局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种全会精神,全面深化改革,坚持依法行政、依宪行政,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“窗口”、“试验田”作用,大胆改革、不懈创新,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的凝聚力和约束力,率先形成政社分开、权责明确、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,完善“政府、市场、社会”三者的协调互动机制,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,充分激发行业协会活力,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执法,推动深圳社会组织健康发展,使之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一支重要力量。 |